一、兼职分类介绍
根据校外兼职单位的不同,将兼职主要分为如下几类:
兼职分类 | 兼职单位 | |
学术类兼职 | 公益性 | 各类学会、学术类协会、学术期刊等 |
非公益性 | 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及重点实验室等 | |
社会类兼职 | 党政军机关、国际组织、非学术类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中小学等各类非经营性社会组织 | |
企事业类兼职 | 校外企业或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 | |
二、分类审批流程
教职工从事校外兼职活动,应当由本人提交书面申请、所在二级单位审核,同意后报人力资源处备案或审批。不同类别兼职的具体审批流程请见下图:

【注1】:企事业类兼职,是否涉及成果转化应由成果转化部门认定,因此此类兼职均须通过成果转化部门审核后提交人资处审批;
【注2】:如兼职申请涉及国际合作、保密管理等情形的,还须先报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同意后,再提交人资处审批。
【申请材料下载】
1、可备案的,填写简表:
【备案】南京大学教职工校外兼职备案表.docx
2、应审批的,填写完整申请表:
【审批】南京大学教职工校外兼职申请表.docx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的校外兼职活动还须遵守《南京大学中层领导干部兼职管理办法》和国家相关管理规定,并按要求报批。
2、因学校科技成果转化、校外科研机构管理(如政产学研平台、新型研发机构等)、学校战略合作需要等产生的双聘或校外兼职活动依照相关规定和协议执行,由牵头职能部门按相应流程审批后,报人力资源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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