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实现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办学目标,加快我校师资队伍建设,我校和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达成协议,设立专项经费,按照与国家留学基金委1:1资金配套共同资助的方式,实施“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鼓励我校优秀青年学者出国学习深造。
2019年,我校决定继续执行这一计划,在全校公开遴选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参加此项目,赴国外一流大学进修深造。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的文件要求,现就有关申报遴选要求如下:
1、候选人资格
1)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仅具有本科文凭者需具备5年以上工作经验,仅具有硕士文凭者需具备2年以上工作经验。博士文凭持有者无工作年限限制。
2)外语水平:符合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项目外语条件。
3)申请人需自行联络国外(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一流大学和科研机构,并在申请时就已经持有对方出具的同意接收的正式信函(签名和签章、原件扫描件不限)。
4)不可同时申报两项或多项同属国家留学基金委或其他项目资助,若曾经享受过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满五年后方可再次申请。
2、派出期限与资助额度
1)派出期限:3—12个月;
2)资助额度:一次性驻地及访问国之间往返旅费(经济舱)、在外进修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即指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在国外学习期间的基本生活费用,包括:伙食费、住宿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零用费等。具体资助标准按教育部、财政部有关规定执行。
3、申请材料提交清单及说明
1)《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择重要、重大项目填写,并按与本次申请进修方向联系紧密程度排名);
2)主持的校级或以上科研项目或课题研究立项的证明文件;
3)个人中英文简历;(无固定格式,基本信息中需包含本人手机、常用固话、EMAIL地址等联系方式);
4)拟出访学校或机构正式接收函或邀请信;(需明确留学时间、在外研修方向,信件必须有外方邀请人或邀请单位正式签署、不限原件);
5)有效期内合格的或符合要求的外语能力证明;
6)研修计划:应详尽、切实可行,1000—3000字,需包含本次出国研修的主要内容、国外研究现状与差距、选择外方院校及导师的原因、所具备的前期研究基础、拟采用的研究方法与手段、科研工作的时间与安排、预期阶段性目标及成果、归国后的后续工作安排等;
7)院系同意函,需明确签署同意申请人此时段出国进修意见并有院系领导签字盖章(可单独出具,亦可在研究计划上直接签署意见);
8)2名专家推荐函,需针对申请人的研究成果、学术成就以及本次研修必要性、重要性以及研究计划的可行性给予指导性意见,并签名;
9)科研成果清单:
a)科研项目需五年内主持或参与的项目,需注明项目名称、来源、起止时间、经费额度、个人排名等,需加盖学校科技处或社科处公章;
b)学术论文及著作需为近五年内正式发表或出版的,注明论文或著作的名称、刊物、出版社、期号年度、刊物类别、作者身份(自著、合著、编著等)及排名、是否被国际知名文献检索系统所收录(如SCI、EI、ISTP等);
c)获奖情况主要提供省部级以上的科研教学获奖情况或与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相关的奖项,需注明获奖级别、奖励部门、等级、获奖时间、个人排名等;
4、申请时间及申请方式
1)申请时间:2019年4月1日至2018年4月10日;
2)申请方式:申报者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网上申报结束后,将申报材料交由院系初评,具体评审方法详见附件。通过院系初评后将所有材料于4月15日前提交至人资处培训发展办公室(行政北楼507),逾期不再接受申请。相关材料需提交纸质版,请各院系汇总材料,同时将以下(a. b. c. d. f)五份表格的电子版及纸质材料签字盖章之后一并送到。
a)《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
b)《2017年度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1:1配套项目申报汇总表》
c)院系专家:《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专家评审意见表》
d)院系汇总:《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专家评审意见表》
f)《单位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
5、补充说明
1)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上所有申请条件方可申报,且在学校上报后不得更改出访时间和内容,留学基金委不再接受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和更改留学国别、单位、留学时间及延长留学资格有效期等变化的申请。
2)有关此项目的具体说明和申报指南,可登录留学基金委网站查询具体内容。
联系人:戴健 联系电话:89683046 邮箱:daijian@nju.edu.cn
人力资源处
2019年度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1:1配套项目遴选通知(19.3.25).docx
附件2:2019年度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1:1配套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4:院系汇总: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专家评审意见表.doc
附件5:出国留学申请人院系单位推荐意见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