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人员:
根据《2021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博管办[2021]6号)相关规定,2021年度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将开展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派出项目、学术交流项目)、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等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1、引进项目:资助优秀的外籍(境外)和留学博士来华(回国)在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资助期限为2年,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0万元人民币,其中国家资助每人每年20万元人民币,学校配套资助每人每年10万元人民币。2021年度国家计划资助500人以内。其中,对博士毕业学校为世界前30名高校的申请人,国家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先到先得、直接资助”的遴选方式,资助名额150人。
2、派出项目:资助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应届博士毕业生到国(境)外优秀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的优势学科领域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派出人员在国(境)外从事博士后研究时间不少于12个月,在国内派出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时间不少于6个月,在站时间累计不少于24个月。国家资助经费为每人30万元人民币。2021年度国家计划资助100人。
3、学术交流项目:资助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赴国(境)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开展学术交流活动。资助经费为每人2万元。2021年度国家计划资助100人。
4、香江学者计划:国家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香港指定的大学,在港方合作导师的指导下,以港方大学合约研究人员的身份开展博士后研究,为期2年。资助经费为每人36万元人民币和36万元港币。2021年度国家计划资助52人。
5、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国家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澳门指定的高校及科研机构,在合作导师的指导下,在澳门优势专业领域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资助经费为每人36万元澳门元和30万元人民币。2021年度国家计划资助25人。
6、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与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合作实施,每年选派新近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青年科研人员赴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下属的研究所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中方资助每人30万元人民币,德方按月资助每人1500欧元。2021年度国家计划资助40人。
申报要求
项目名称 | 申报对象 | 国家规定申报时间 | 学校接受个人 申报截止时间 | 备注 |
引进项目 | 不超过35周岁、近3年在国(境)外获得学位、博士毕业学校世界排名前100名或学科排名全球前100名或“一带一路”国家博士毕业学校为本国前3名的拟进站或截止申报日期前6个月进站的外籍或中国籍留学博士; 博士毕业学校为世界排名前30名可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先到先得、直接资助”方式申报 | 2月1日-9月30日,第一批截止日期为4月15日,第二批截止日期为9月30日 | 2月1日-9月27日都可申报,第一批校内截止日期为4月12日,第二批校内截止日期为9月27日 | |
派出项目 | 不超过35周岁的在站博士后; | 2月1日-4月15日 | 4月12日 | |
学术交流项目 | 在站博士后,参加的国家学术会议应在本年度召开; 其中,参加系统中所列会议且受邀口头报告的申请人,先到先得、直接资助,名额用完为止 | 2月1日-10月31日,第一批截止日期为6月30日,第二批截止日期为10月30日 | 2月1日-10月28日都可申报,第一批校内截止日期为6月28日,第二批截止日期为10月28日 | |
香江学者计划 | 不超过35周岁未进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 | 2月1日-4月15日,项目岗位在申报系统中列出 | 4月12日 | |
澳门青年 学者计划 | 不超过35周岁未进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 | 2月1日-4月15日,项目岗位在申报系统中列出 | 4月12日 | |
中德博士后 交流项目 | 不超过35周岁未进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 | 3月1日-4月30日,具体申报启动时间视岗位发布时间而定 | 4月28日 |
三、注意事项
1、各博士后流动站应按照申报指南积极做好项目的宣传、申报工作,特别要加强在应届博士毕业生群体和海外对口合作高校的宣传,通知符合条件并有意向申报的人员尽早做好项目申报准备工作。
2、申报人应仔细阅读《2021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了解相关政策、申报条件及相关要求。在国家规定的申报期限内登陆中国博士后网站,进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在“国境外交流项目”栏目中进行申报,并按照提示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信息和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在学校截止日期前提交项目申请。除学术交流项目外,其它项目申报均须在学校截止申报日期前提交纸质版《单位推荐意见表》1份。所有申请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含有涉密内容。若发现虚报或伪造内容,一经查证,将取消申请人申报和获选资格。
3、派出项目、香江学者计划和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为同期评审,申请人如同时申报上述项目,申报学科须为相同学科,评审时“派出项目”优先参评,“香江学者计划”和“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按本人意愿排序参评。
4、除学术交流项目外,获资助人员须在获选通知印发之日起6个月内赴外或来华(回国)办理相关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5、申报时未提交博士学位证书的获资助人员,进站时学校将核实其学位证书。如无学位证书,将取消获选资格,不得办理进站手续。
特此通知。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25-89683253;
电子信箱:ndbsh@nju.edu.cn;
办公地址:仙林校区行政北楼530室
人力资源处
2021年1月21日
附件: 附件一:2021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pdf
附件三:2021世界排名前100高校和排名前30高校名单(供参考,以系统名录为准).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