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第七十八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01浏览次数:142

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5年度)通知要求,第七十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报工作已经启动面上资助是给予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从事自主创新研究的科研启动或补充经费,自然科学资助标准为8万元,社会科学资助标准为5万元。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1、具备良好思想品德、较高学术水平和较强科研能力,无科研失信行为。

2、进站18个月内(在国家博士后系统进站之日到申请书首次提交当日不超过 18 个月)且本站未获得过中博基金面上资助的在站人员。

3、申请项目具有基础性、原创性前瞻性,具有重要的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为本人承担涉密项目不允许申报

4、入选国家各类博士后国(境)外派出项目的人员,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须经学校出具证明后方可申请;与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联合招收培养的博士后,通过工作站进行申报;与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联合招收培养的博士后,通过我校申报。

二、申报程序及材料

1、申请人应仔细阅读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5年度),特别是关于组织专家通讯评审程序及评审指标等说明,以提高获资助可能。

2、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在线提交至流动站,不需要任何签字盖章,也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申报过程中,如需对已提交的申请书进行修改,请联系流动站所在学院博士后工作负责老师申请系统驳回。

三、填表注意事项:

1、封面“申报项目所属一级学科”系指申请人申报项目所属学科,不一定与申请者所在流动站的一级学科相一致,也不一定与博士后进站研究课题所属一级学科相一致,可选择自己认为目前研究水平最高的项目申报。

2、申请人不得在《面上资助申请书》第二大栏“项目信息”中(“研究基础”除外)填写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明显泄露申请人身份信息的内容,否则评审专家可视为申请人故意泄漏个人信息,计0分。

3、《申请书》第一部分“个人信息”中的“2、科研成果和奖励”要求填报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5项。

四、时间安排:

申请人系统申报:202581日至831日

流动站系统审核、提交:202591日至93日

学校系统审核、提交:202594日至95

五、其它未尽事宜请查阅《2025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申请指南》。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我校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均须参加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的申报工作,烦请各学院博士后工作负责老师及时通知本院系相关博士后人员,积极做好基金申报工作。

       

特此通知。

联系人:胡老师(025-89683253,ndbsh@nju.edu.cn)

 

                         人力资源处

                        2025年7月1日

 附件: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5年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