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南京大学表彰奖励管理办法(试行)》(南字发[2022]18号)文件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校内表彰奖励工作,请各单位依据管理办法要求,梳理本单位已设立和拟设立的表彰奖励,请将相关材料汇总提交学校奖励委员会审议。根据文件要求,每一项表彰奖励应有各自的表彰奖励评选办法(校级表彰和专项表彰奖励的学校发文或拟发文文稿,内部奖励需要提交评选办法文稿)。评选办法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奖项名称、评选程序、奖励等级设置与名额、评定频次、奖励形式等。如果表彰奖励设有奖金,还须明确经费来源。
请各单位将本单位所有奖项一次性汇总提交材料。请于3月31日之前完成附件excel表格,并提交电子版至tangjingrzc@nju.edu.cn,纸质版本请各单位提交附件附表格及所列奖项的评选办法,签字盖章后提交至行政北楼516室。如果本单位未设置奖项也请回复告知。
特此通知。
附件:
统计表格.xlsx
南京大学人力资源处
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