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副教授(校外岗)申报教授成果期认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24浏览次数:2074


各院系:

因当年申报校外岗获聘的副教授,其副教授的聘任时间与申报副教授的成果截止期不一致,导致在申报教授时,有部分时段的成果无法参加教授的申报。经研究决定,本人可提出书面申请,所在院系审核并同意后,报人力资源处审定同意相关人员在申报教授时统计成果的起始时间可从其申报副教授的成果截止期次日起算。

相关人员提出申请时,须确保时间信息准确真实,并确保成果不重复使用。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本次申报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作相应处理。

请各院系通知相关申报人。


人力资源处

2020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