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和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2-05浏览次数:81

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相关在站及拟进站博士后人员: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关于开展2026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含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和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63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6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和博士后科研业绩考核资助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说明

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简称“国资计划”)分为ABC三档,资助期均为两年。其中,A档为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博新计划),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8万元,另每人一次性配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科研资助经费8万元,2026年国家拟资助500人;B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8万元,2026年国家拟资助1000人;C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2万元,国家资助人数根据年度经费预算情况确定。资助经费主要用于资助人员的生活补助,如获资助,我校将在获资助人员现有年薪基础之上叠加国家资助待遇。

获得国资计划(含ABC档)资助的人员均须在出站前(一般应为获资助18个月至资助期满时)申报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择优予以一次性资助。资助标准分为三档,一档资助标准为每人10万元,二档资助标准为每人6万元,三档资助标准为每人4万元,资助人数根据年度经费预算情况确定。如获资助,学校一次性发放资助经费。

二、申报条件

(一)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

申请人须为2026年拟进站或新近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思想品德。

2、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较强科研能力,无科研失信情况。

3199411日(含)以后出生。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

4、申报项目属自然科学,涉密项目须脱密。基础研究主要面向基础科学、交叉理论以及人工智能、机器人、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生命健康、脑科学、生物育种、空天科技、深地深海等前沿领域;应用研究主要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数字经济以及各领域重大工程技术、共性技术等。

5、申请人的博士后合作导师应为高水平专家,学术造诣深厚,可为申请人提供高水平科研平台。向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国家战略性科学计划和科学工程、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倾斜。

6、拟进站的申请人须为全日制博士。应届博士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拟进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时须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拟定初步研究计划。

7、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为202531日(含)之后进站的人员,且本站博士后研究期间未申报过博新计划、未获得过以往国资计划BC档单位推荐、未获得过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须依托所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进行申请。

8、在职身份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得申报。获选者须在我校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并须将人事关系(含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社会保险等)转入我校。

9、留学回国博士和外籍博士不可申请本项目。

10、已入选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不含博士生专项计划),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等各类博士后引进派出项目(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以及其他国家级人才项目的人员不得申报。同一站内,博新计划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联合资助可同时申报,但不得同时获选。

(二)国资计划BC

申请人须为我校2026年拟进站或新近进站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人员,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中国港澳台地区居民),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思想品德。

2、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较突出的科研潜力和工作业绩,无科研失信情况。

3199011日(含)以后出生。

4、新近进站的申请人须为2025 3 1 日(含)之后进站的人员。拟进站的申请人须已取得博士学位证书或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提供学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授予博士学位证明或答辩决议书等)。

5、已入选博新计划、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以及其他各类博士后引进派出项目(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人员不得申报国资计划BC档。在国(境)外取得博士学位的原则上应申请博士后引进类资助项目。项目执行期内不可同时获选国资计划BC 档和上述项目。

6、申请人开展每站博士后研究期间仅可申报一次。在职身份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和与我校联合招收的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得申报。

(三)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

获得过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ABC档资助的人员均须在出站前(一般应为获资助18个月至资助期满时)申报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

1、自2023年起获得国资计划(ABC 档)资助的人员。

2、国资计划获选人员在本站从事博士后研究满18个月。

3、国资计划获选人员在开展每站博士后研究期间仅可申报一次,且须在出站前进行申报。

三、申报程序

2026年度国资计划将于224日开始申报,申请人进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官网的国资计划申报系统进行申报(网址:www.chinapostdoctor.org.cn/linkto)。

(一)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

1、个人申请:国家系统224日—324日。申请人须仔细阅读《2026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A档)申报指南》(附件1),按国家指南要求认真填写并上传申请材料,在线提交至流动站所在学院,无需报送纸质申请材料。申请人对已在网上提交的申请数据有修改需求时,请联系流动站博士后工作负责老师申请驳回。

2、流动站审核提交:325日—327日。

3、学校审核提交:328日—41日。

(二)国资计划BC档(含ABC档兼报人员)

1、个人申请:国家系统224日—430日。申请人须仔细阅读《2026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C档)申报指南》(附件2),按国家指南要求认真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申请材料,在线提交至流动站所在学院,无需报送纸质申请材料。申请人对已在网上提交的申请数据有修改需求时,请联系流动站所在学院博士后工作负责老师申请驳回。申请人可自主选择仅申报国资BC档资助,或同时申报博新计划和国资计划BC档资助。其中,仅申报国资计划BC档资助的人员,直接登录BC档申报系统进行申报;同时申报者须先登录博新计划申报系统选择申报的具体项目,完成博新计划申报,再按提示跳转至国资计划BC档申报系统,完成BC档申报(跳转后,仅需修改和补充BC档部分申报内容即可,无需重复申报)。拟进站人员须先注册再申报。

2、流动站审核提交:56日—57日。

3、学校审核、遴选及提交:58日—518日。学校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和审核,如申报人数超过学校可推荐人数,将组织专家进行校内学科组评审,确定最终推荐人选后在系统中提交,并在校内公布学校推荐结果。

(三)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

获得国资计划资助的人员在从事本站博士后工作18个月至24个月期间,请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官网的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版块申报并提交,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申报的,须于在站满36个月前完成申报,未申报前不得办理出站手续。自202641日起,申报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时在站超过24个月的申请人,不可获评一档资助;在站超过36个月的申请人,不可获评资助。

2026年,申请人系统申报截止时间为831日,学校系统审核截止时间为97日。请符合申报条件博士后仔细阅读《2026年度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工作安排》(附件3)相关要求和评分标准并及时申报。

四、有关说明

1、与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包括省级博士后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联培的全职博士后人员,不参加本次申报。

2、通过博新计划通讯评审进入会议评审、但未获得博新计划资助的申请人,如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仅为科研流动站招收的全职博士后;2、申请人实际进站单位与申请时依托的设站单位一致;3、申请人同时申请国资计划 BC 档且获学校推荐的,则可获得国资计划 B 档资助。

3、申请博新计划的,对申请进入本校同一个一级学科且由博士导师继续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情况不做限制。

4、申请人开展每站博士后研究期间仅可申报一次国资计划。获选人员为拟进站人员的,须在获选通知印发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获选资格,且进站时不得变更申报时填写的拟进站单位和博士后合作导师。

请各学院在收到通知后积极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做好2026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的申报工作,博士后人员也请相互转告。


附件1:2026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A档)申报指南.pdf

附件2:2026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C档)申报指南.pdf

附件3:2026年度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工作安排.pdf


特此通知。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25-89683253;联系信箱:ndbsh@nju.edu.cn



南京大学人力资源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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