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单位: 2012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的培养期已满,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师﹝2016﹞2号)文件,现就我校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2012年度高校“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科技创新团队培养对象。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请所在院系单位出具情况说明,不再进行考核: 1.调离我校的; 2.调离高校、不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 3.辞去公职的; 4.被取消培养资格的; 5.去世的。 公派出国尚未回国的,待回国后再进行考核。调动到省内其他高校工作的,在现单位进行考核。 二、考核内容 重点对照《2012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目标责任书》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培养对象在培养期内的政治思想表现、教学和科研工作业绩、资助经费使用情况等。 三、考核办法 考核时间初定2月下旬,具体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如有疑问,请咨询南京大学人力资源处人才引进办公室。 联系人:刘依婷 电话:025-89686783 南京大学人力资源处 2016年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