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或自荐孔子学院院长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6-05浏览次数:1448

 

各院系、各部门:
为适应世界各国(地区)人民对汉语学习的需要,增进世界各国(地区)人民对中国语言文化的了解,加强中国与世界各国教育文化交流合作,发展中国与外国的友好关系,促进世界多元文化发展,构建和谐世界,增强国家的软实力,我国在世界各国(地区)大力建设孔子学院。我校根据教育部、国家汉办/孔子学院总部的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本着服务于国家目标的宗旨,按照积极、稳妥和互惠互利原则已与美国、英国等国的有关高校共建了8所孔子学院,孔子学院工作已成为我校国际化战略中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孔子学院工作,根据国家汉办[2013]37号通知精神,我校需推荐4名教师或行政管理人员分别赴美国乔治华盛顿大学、法国阿尔多瓦大学、德国弗莱堡大学及智利天主教大学孔子学院担任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具体介绍,请查看http://hwxy.nju.edu.cn/cn/Confucius.aspx)。
孔子学院中方院长选拔条件:
1.    热爱国际汉语教育和孔子学院事业,了解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遵守中国和驻在国法律,组织纪律性强;
2.了解孔子学院驻在国国情,熟练掌握所在国语言或英语,掌握计算机文字处理和网络、多媒体应用技术;
3.性格开朗,身心健康,年龄35-55周岁;
4.教师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行政管理人员应担任副处级及以上行政职务或担任正科级职务三年以上;小语种教师或管理人员条件适当放宽,曾经担任中方院长和回国汉语教师优秀者优先考虑;
5.熟悉汉语教学工作,具有较强的领导能力、跨文化交流能力,以及工作执行和拓展能力。
经学校研究,我校派出的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在任职期间拟聘任为副处级职务,具体参照《南京大学孔子学院中方院长暂行规定》。希望各院系、各部门积极推荐合适人选应聘相关岗位。
根据汉办文件要求,请申请人于2013612日前在线填写孔子学院中方院长推荐表(详见网址http://cidirector.chinese.cn查询),并打印上交学校人力资源处(联系电话:83592946),电子表格请用邮件发至孔子学院办公室:houxiaofan@126.com 。符合条件的教师及管理人员也可以自荐(需所在院系负责人签署意见)。学校最终推荐人选待学校批准后公布。
联系人:彭军                 电话:83592946
    201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