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关于做好“2026年高校国际组织师资出国留学项目”选派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26-01-07浏览次数:260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国际组织人才培养推送工作,培养和储备一批具有国际组织工作经历和研究能力的教师队伍,加强高校国际组织课程和教材建设,提升国际组织人才自主培养能力,拓宽我国高校与国际组织的合作,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在国际组织人才培养项目下,设立并实施高校国际组织师资出国留学项目。2026年度,重点资助高校教师赴政府间国际组织和具有重要影响力的非政府间国际组织(含学术类国际组织)短期工作或研修,不资助从事一般性的科研访学。

 

一、选派计划

        1. 选派类别:访问专家

        2. 留学及资助期限:3-12个月

        3. 资助内容:一次往返国际旅费、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和艰苦地区补贴。奖学金是指用于资助留学人员在外学习期间的基本学习生活费用,可用于支付生活费、注册费、医疗保险费、书籍资料费、板凳费、签证延长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为1800欧元/人.月、2400美元/人.月或2500瑞士法郎/人.月,以留学目的国发放币种确定应享受的资助标准。如留学目的国法定流通币种为上述三种币种以外的其他币种,按美元标准发放。艰苦地区补贴按《国家公派留学人员艰苦地区补贴标准》执行。

 

二、申请条件

       1. 符合《202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https://www.csc.edu.cn/article/4048)规定的申请条件。

        2. 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5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3. 申请人应为所在高校从事国际组织相关课程教学、开展国际组织相关课题研究或从事国际组织相关工作的在职教师

        4. 外语水平:符合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项目外语条件。

        5. 申请人申请时已获得国际组织的正式邀请信

        具体项目通知及申报要求请查看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该项目网站https://www.csc.edu.cn/article/4097

 

三、网上申报

        国家留学基金委全年受理该项目申请。对每月10日(含)前完成网上提交并于15日(含)前经受理单位推荐至国家留学基金委的申请人,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于当月组织评审并公布录取结果;对每月10日后完成网上提交或15日后经受理单位推荐至国家留学基金委的申请人,国家留学基金委一般将于次月组织评审并公布录取结果。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查询录取结果,下载打印录取文件。

 

四、材料提交

        请各有关单位根据本单位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规划,广泛宣传积极鼓励教师对照选拔的条件参与申报,做好人选的推荐工作。将个人系统生成的申报表格附件材料见材料清单1-7、申报汇总表附件1)、出国留学申请人院系单位推荐意见表附件2),纸质材料签字盖章后交至人力资源处培训发展办公室530,电子版发送至liuxiaojing0312@nju.edu.cn。

 

五、相关链接

        1. 2026年高校国际组织师资出国留学项目指南:

https://www.csc.edu.cn/article/4097

        2. 应提交申请材料及说明:

https://www.csc.edu.cn/article/4098

 

 

附件1:2026年高校国际组织师资出国留学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2:出国留学申请人院系单位推荐意见表.doc

 

联系人:刘晓静     办公电话:025-89683498

 

 

人力资源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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