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1-06浏览次数:183


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6年度)的通知要求,2026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第19批)的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我校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介绍:

特别资助是为激励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增强创新能力,对表现优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实施的资助,由专家会议评审确定资助对象。2026年国家计划资助1200人,资助标准为自然科学18万元,社会科学15万元。

  1. 申报条件:

1、进站满4个月累计在站时间不超过6

2、在职身份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得申报,现役军人除外。

3已取得突出的科研成果,或在项目成果转化方面已取得较好的成效;发展潜力大,在站期间表现出较强的创新能力;无科研失信行为。

4、申请项目应具有突出的学术价值或创新性。可以是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但必须有创新点或创新成果,且为非涉密项目。

5、每站只能获资助一次。本站内获得特别资助(包括原站前、站中资助)以及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人员不可申请。

6入选国家设立的各类博士后国(境)外派出项目的人员不可申请。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须经学校出具证明后方可申请。

三、申报方式:

31日至331日,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系统中上传《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请书》和科研成果材料。其中,《申请书》中的“一、个人信息”的“2、科研成果和奖励”要求填报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 5 项;科研成果材料是指《申请书》“一、个人信息”的“2、科研成果和奖励”填报的内容的证明材料。其中,论文提供全文,项目课题提供批准通知书或项目计划书首页及基本信息页等相关证明,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扫描件。

41日至42日,流动站所在学院国家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中对本单位流动站内申报信息进行系统审核、提交43日起,如可推荐人数少于申报人数,学校将对申报材料进行校内学科组评审,并于410日之前完成系统审核提交。请申请人和流动站按照学校时间节点要求提交材料,逾期恕不受理。

友情提醒: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与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合作设立的2博士后基金中国煤科联合资助(特别资助)是围绕煤炭能源行业重大战略、高新技术和基础科学前沿领域,由中国煤科投入经费,资助相关学科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的一项科研资助,2026年计划资助56人,资助标准为每人18万元(全职博士后方可申请)。我校如有相关专业博士后可进行申报(详见《2026年度中博基金资助指南》P37-P44),申报时间节点按上述第19批中博基金特别资助申报时间节点要求,申请人无需向学校提供纸质申报材料。

请各学院博士后工作负责老师及时通知本单位相关人员,积极做好基金组织申报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6年版).pdf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89683253



人力资源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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