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来函,中国政府奖学金的各类评审工作是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招生、管理工作的重要环,现开展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评审专家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评审专家基本条件详见附件1。
二、工作要求
请结合本单位优势学科及国际教育开展情况,有针对性地推荐学术型及管理型两类专业领域专家。
1、学术型专家推荐学科按教育部公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中12个学科门类(不含军事学)划分,即: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另外,额外在社会工作、汉语国际教育、考古学3个一级学科重点推荐,请单独标注)
2、管理型专家应为现任学校国际学生主管部门、外事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含处级/副处级岗位),其“学科专业特长”应选择“留学生管理”。符合管理型专家任职要求但同时满足学术型专家条件的人选,应作为学术型专家推荐。
三、工作流程
请推荐单位从专家的综合素质(特别是责任心、品德等方面)、专业水平、计算机熟练程度、对来华留学工作的熟悉程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确保专家能胜任评审工作。请于2023年3月17日下班前将附件2“评审专家推荐表”电子版发至邮箱wyj0103@nju.edu.cn,纸质版签章后交至人力资源处培训发展办公室530。
(后续经学校确定推荐后,将另行发布链接线上填写专家详细信息)
南京大学人力资源处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