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单位:
根据2022年度原有常规体系教师教学科研系列高级岗位评聘工作安排,按照专用先进技术学科组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评聘工作程序(见附件1),由院系对申报人的通用材料部分进行预审核和预推荐。现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个人申报
专用先进技术学科组岗位申报实行线下方式进行。
岗位描述-通用部分(见附件2)随本通知下发。岗位描述-专用部分请至先进技术研究院(仙林校区行政北楼233室)阅览。
申报表(见附件3)分为通用部分和专用部分,其中通用部分提交至院系,专用部分按工作程序要求提交给先进技术研究院。
本年度已申报其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申报人,不可参加专用先进技术学科组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申报。个人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8日。
二、院系预审核和预推荐
个人申报后,院系对申报人员填报的通用材料进行预审核。须认真审查、核对申报人提交的申报信息,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真实、准确,对拟申报人员是否具备任职条件进行
审核。
对于符合院系要求的申报人员预推荐至人力资源处。院系预推荐工作应于2023年3月15日前完成。
学校组织专家组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人员方可进入院系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推荐等后续环节。
四、院系材料审查与评审
各院系对通过申报条件审查的申报人通用材料进行公开展示;组织评审小组对申报人政治思想、师德师风、立德树人成效、学科建设与公共服务等工作(不含专用先进技术科研工作)进行评审。评审先进行水平分测评(百分制),再投票表决,表决同意人数半数(含)以上方可推荐;对政治思想与师德师风不符合要求的人员不得推荐。
评审小组由院系行政和党委负责人担任组长、副组长,原则上不少于9人,人员回避要求参见附件4。
五、院系审议与推荐结果公示
请各院系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进行推荐人选的集体审议,并做好推荐结果公示工作(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其中,未通过院系单位和学校申报资格审核的,不能参加本年度高级职务评审,公示内容包括水平分、投票表决结果、师德师风评议结果以及是否推荐。对公示符合条件的推荐人材料提交至先进技术研究院。各院系提交材料时,一并将《专用先进技术学科组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评聘工作-院系评审与推荐结果》及公示材料打印并签字盖章提交至先进技术研究院。提交材料的时间节点将另行通知。
六、注意事项
未通过“院系预审核和预推荐”“申报资格学校审核”的,不能进入“院系单位评审推荐”环节。
2021年度院系单位推荐到学校的岗位候选人,参加学校评审但未通过的人员,今年停止申报一次。
特此通知。
人力资源处、先进技术研究院
2023年2月24日
附件1:专用先进技术学科组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评聘工作-工作程序.docx
附件2:2022年度专用先进技术岗岗位描述-通用部分.docx
附件5:专用先进技术学科组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评聘工作-院系评审与推荐结果.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