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预任职员”聘期考核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21浏览次数:3096



各院系、各单位:

根据《南京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专任教师以外人员聘用管理的意见》(南字发〔201414号)文件的规定,现组织对“预任职员”进行聘期考核,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人员范围

2020年(含1231日一批)聘期到期的预任职员。2017年入职的本科生辅导员,经人申请、本单位和学工部门同意,可提前参加本次考核。

二、考核流程

1、个人填报提交聘期考核表。个人对聘期工作进行总结,填写聘期考核表及提交相关附件材料。

2、服务质量抽查测评。请院系单位选取不少于15人的服务对象进行质量抽查测评,服务对象选取时应选择工作相关性较大,并具有一定的覆盖面。服务对象评价意见根据德能勤绩等方面的考察进行综合评分(百分制,分值越高代表工作表现越优秀,越优先推荐事业编制岗位),相关意见可以在“服务对象评价意见表”的“评价意见”栏中填写。

3、所在单位考评。各院系各单位组织考评工作小组,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成员不少于5人。通过审核考核材料和听取现场述职,对个人进行聘期考核。结合服务质量抽查测评情况,根据德能勤绩等方面的考察进行综合评分(百分制,分值越高代表工作表现越优秀,越优先推荐事业编制岗位)

4、学校组织述职考核:人事部门组织考核小组会议,被考核人现场述职。评委结合前期服务质量抽查测评、院系考评意见,对述职人员岗位职责完成情况的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百分制,分值越高代表工作表现越优秀,越优先推荐事业编制岗位)

5、学校考核领导小组会议: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结合服务对象质量抽查测评、所在单位考评以及学校述职考核打分及评议情况,会议确定考核等级,以及是否推荐事业编制岗位、是否推荐校聘岗位等。

6、考核结果公示。

三、时间要求

各院系各单位将考核结果430下班前提交人力资源处培训发展办公室(行政北楼507)。学校述职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戴健

电话:89683046  daijian@nju.edu.cn

预任职员考核_通知.docx

01_预任职员考核_个人申报表格.docx

02_预任职员考核_服务质量测评表.docx

03_预任职员考核_服务质量测评统计表.docx

04_预任职员考核_聘期考核服务对象名单.docx

05_预任职员考核_单位考评评委意见表.docx

06_预任职员考核_单位考评统计及意见表.docx

南京大学人力资源处

202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