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单位:
根据《南京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南字发〔2019〕180号)文精神,为做好2019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9年度教职工考核由各党委统筹实施,各院系、各单位应按照规定时间与要求,认真完成本部门的年度考核工作。
二、请各单位登录系统(网址:njuhr.nju.edu.cn)认真核对本单位需参加考核教职工名单,并于2020年1月3日前在系统中提交核对结果,经核对无误后,根据通知要求对本单位教职工进行考核。
三、个人需登录系统填写个人考核表(具体网址:http://219.219.114.60/4),提交后由单位评议并给予建议考核结果,后将结果上报党委。各党委考核小组在个人总结,民主评议的基础上,结合平时考核的情况,提出对被考核人的等级意见,最终确认党委考核结果,并于2020年2月28日前在系统中提交本党委考核结果。
四、纸质材料需要从系统中导出打印,并报送至人力资源处培训发展办公室516(联系电话:89686500),包括《南京大学教职工2019年度考核登记表》(个人签字、党委提交结果并盖章)、《南京大学教职工2019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党委签字盖章)、《南京大学教职工2019年度考核结果明细表》(党委签字盖章)。此外,通知中要求的其他材料由单位提供,需单位及党委签字盖章后提交。
对逾期不上报考核结果及有关材料的单位,将影响本单位下一年度薪级工资的正常晋升工作。
五、本次教职工年度考核须知: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请将具体情况(须提供具体时间)及考核结果按要求填报,其中长病假的需提供相关医院证明:
1、非单位公派,但经单位同意离职学习超过半年的;
2、当年因病(公伤除外)、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
(二)请各党委在上报考核结果汇总表时,将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人员的具体情况的报告一并上报。
(三)请各党委在上报考核结果汇总表时,将不在岗人员名单及其具体情况的报告一并上报。
(四)产业人员考核结果和不在岗人员名单及其具体情况由产业党委汇总后,报人力资源处;已协助上岗的人才培训交流中心交流人员及托管人员的年度考核由上岗所在单位出具考核建议并将个人考核表一并提交人才培训交流中心;未上岗人员由人才培训交流中心负责考核。
(五)各党委需将2018年度因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而考核不定等次、目前问题已查清的人员的2018年度考核结果及有关说明补报人力资源处培训发展办公室。
六、在试用期、见习期的人员,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考核情况作为转正、定级的依据;其余新补充人员于10月1日前来校报到者,参加当年的年度考核、确定考核等次;10月1日后来校报到者,首次就业的或非首次就业但全年总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参加当年的年度考核、不定等次;非首次就业且全年总工作时间满12个月的,参加当年的年度考核、确定考核等次,涉及在原单位工作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特此通知。
南京大学考核领导小组
(人力资源处代章)
201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