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实现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办学目标,加快我校师资队伍建设,我校和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达成协议,设立专项经费,按照与国家留学基金委1:1资金配套共同资助的方式,实施“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鼓励我校优秀青年学者出国学习深造。
2024年,我校决定继续执行这一计划,在全校公开遴选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参加此项目,赴国外一流大学进修深造。经我校推荐后,由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年度总计划综合研究确定录取人员。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的文件要求,现就有关申报遴选要求如下:
一、候选人资格
1.访问学者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仅具有本科文凭者需具备5年以上工作经验,仅具有硕士文凭者需具备2年以上工作经验。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博士后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2.外语水平:符合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项目外语条件。
3.申请人需自行联络国外(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一流大学和科研机构,并在申请时就已经持有对方出具的同意接收的正式信函(签名和签章、原件扫描件不限)。
4.不可同时申报两项或多项同属国家留学基金委或其他项目资助,若曾经享受过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满两年后方可再次申请。
二、派出期限与资助额度
1.派出期限: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12个月,博士后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2.资助额度:资助内容包括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项目所需经费由国家留学基金与学校按1:1配套比例共同承担。
三、申请材料提交清单及说明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网报系统导出);
2.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4.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复印件;
5.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6.依托项目在研证明、科研成果清单(附件1:依托科研项目或课题研究选派情况表);
7.外方合作者简历;
8.获奖证书复印件(不超过5页);
9.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附件2);
10.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人员材料审核表(附件3);
11.《单位推荐意见》(附件4);
12.《汇总表》(附件5)。
具体要求详见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上《2024年申请材料及说明》,网址为https://www.csc.edu.cn/article/3120
四、申请方式
申请人登陆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http://apply.csc.edu.cn),并于9月25日前完成网上报名。申报者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网上申报结束后,将申报材料交由学院初评,具体评审方法详见附件。通过学院初评后将所有纸质申请材料于9月25日(周三)17:00前提交至人资处培训发展办公室(行政北楼530),《申请表》、《汇总表》和《依托科研项目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xq@nju.edu.cn,逾期不再接受申请。
五、补充说明
1.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上所有申请条件方可申报,且在学校上报后不得更改出访时间和内容,留学基金委不再接受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和更改留学国别、单位、留学时间及延长留学资格有效期等变化的申请。
2.学院选取3名申请人相关专业方向的专家(应为中国国籍、教授、博士生导师,并具有3个月以上连续在国外留学(研修)经历,且至少有1名为非本学院专家)填写《附件2: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专家评审意见表》(3名专家签名);学院在评审后填写《附件4:学院推荐意见表》,给出学院评审意见,由院长和书记签字盖章后交至人力资源处。
3.有关此项目的具体说明和申报指南,可登录留学基金委网站查询具体内容。
人力资源处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