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超期在站博士后人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30浏览次数:6959

相关院系、在站博士后人员:

为规范博士后日常管理工作,按照《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国人部发[2006]149)关于博士后人员在站时间要求,应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求,现对2012111日以前进站至今未办理出站手续的博士后人员(名单见附件1)进行清理,通知如下:

1、如尚未达到南京大学博士后出站成果要求或因其他原因申请退站,请博士后人员填写《博士后研究人员退站表》(附件2)中第一栏“博士后研究人员退站原因”并本人签名,合作导师签署“同意退站”的意见并签名,加盖流动站所在院系公章;

2、如博士后已达到南京大学博士后出站成果要求,但因主持或参与国家自然/社科基金、中国博士后基金或其他重大项目而延迟出站的,请博士后人员填写《博士后出站申请报告》(附件3为模板,供参考)并本人签名,合作导师签署“同意出站”的意见并签名,流动站所在院系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我处将统一向江苏省人社厅和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申请为博士后办理网上解锁手续。解锁成功后,博士后必须在一个月内完成出站程序。

《博士后研究人员退站表》和《博士后出站申请报告》由流动站所在院系人资秘书老师统一于2016126日前交人力资源处培训发展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如名单中超期博士后人员未提交《博士后研究人员退站表》或《博士后出站申请报告》,届时按清退处理。请超期博士后人员尽快联系合作导师及所在院系办理相关手续,各院系人资秘书也请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特此通知!

联系人:胡民众(89683253

  

附件1:《超期在站博士后人员名单》

附件2:《博士后研究人员退站表》

附件3:《博士后出站申请报告》

  

  

  

人力资源处

20161130

附件一:超期在站博士后人员名单.xlsx附件二:博士后研究人员退站表.doc附件三:博士后出站申请报告(模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