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相关学院:
根据人社部、全国博管会《关于开展2025年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综合评估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25]6号)文件的要求,今年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评估工作已正式开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评估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估对象
参加评估的流动站为2022年1月1日前设立的我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共38个,附件1)。
二、评估组织
学校人力资源处负责评估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各流动站、相关学院负责评估的具体工作,并安排专人负责本学院流动站的评估申报工作。
三、评估工作进度安排
评估工作按照工作准备、数据填报与自查、数据整理与核查、数据统计与评定四个阶段进行。
(一)工作准备阶段(2025年2月5日-2月18日)。
(二)数据填报与自查阶段(2025年2月19日-3月15日)。各流动站、学院须完成以下工作:
1、认真学习2025年度科研流动站评估指标(附件2),梳理本单位所设流动站的情况,包括招收情况、科研环境及管理服务配套情况、工作亮点、成果产出等。
2、流动站登录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官网首页“博士后工作评估”系统(用户名、密码与进出站系统一致),在线填报“博士后工作评估数据”。
3、组织在站和出站时间不满6个月(截止2025年3月20日,即2024年9月20日(含)之后在国家博士后进出站系统中出站)的博士后人员凭办理进站手续时使用的用户名、密码登录“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在“个人情况-在站期间成果”栏目下如实补充相关内容(评估重要指标)。
4、组织本单位博士后合作导师登录中国博士后网“博士后工作评估”系统(合作导师登录账号由各流动站统一分配),在线填写博士后合作导师调查问卷。博士后招收人数少于5人的流动站,合作导师调查问卷数量为实际在站人数;大于或等于5人的,合作导师调查问卷填写数量不少于5份。
5、各流动站根据日常工作情况,客观、公正地进行自我综合评价,填写纸质《博士后工作评价表》(附件3,一份),经流动站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3月15日之前交至人资处培训发展办(仙林校区行政北楼530)。
(三)数据整理与核查阶段(2025年3月21日-6月20日)。
1、实地检查。省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将根据情况有针对性地组织对参评单位开展实地检查,主要内容包括:博士后平台建设情况、博士后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博士后政策规定执行情况及博士后制度效能发挥情况等。
2、数据反馈。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通过“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采集博士后招收情况、博士后科研项目情况、博士后科研成果情况以及博士后人员、合作导师调查问卷,并组织专业科技信息机构,对采集的博士后科研成果数据进行检索、查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于5月12日前将查证数据分别反馈;5月12日至5月20日各流动站针对人资处培训办反馈的数据进行核对补充,按要求完成数据反馈工作;5月30日前,人资处培训办完成反馈数据的复核和报送工作。
3、评价汇总。2025年6月20日前,省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根据各设站单位评估数据反馈情况和平时开展工作情况,客观、公正地对参评流动站予以评价并上报《博士后工作评价汇总表》(省级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
(四)数据统计与评定阶段(2025年6月21日-8月31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汇总、处理评估数据,形成初步评估结果。
四、结果处理
本次评估结果不排名,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评估结果以文件形式公布。对评估不合格的流动站将根据有关规定,视具体情况责令限期整改或直接撤销设站。
五、其他事项及工作要求
(一)本次评估数据中“招收选拔”、“培养使用”、“成果产出”三项一级指标中的绝大部分数据,通过“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采集和专业科技信息机构查证,不需参评设站单位填报。
(二)为保证本次及今后评估数据采集的完整性,请各流动站组织好本单位博士后人员在“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在站期间成果”的补充填写工作,并请在日常工作中督促博士后人员在系统中真实、完整地填写成果数据。
(三)工作要求。请各流动站所在学院高度重视博士后综合评估工作,严格按照评估工作职责、程序要求和时间节点,精心组织、科学公正、规范有序开展评估工作,要把评估工作作为提升博士后工作质量的重要抓手。同时各流动站要坚持实事求是,确保填报的数据、材料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务必做好安全保密工作,不得填报涉密内容。
特此通知。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25-89683253;联系信箱:ndbsh@nju.edu.cn
人力资源处
2025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