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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4-13浏览:2566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2022年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于4月开始,认定范围为各单位事业编制在编的专任教师、专职辅导员、我校聘任并实际从事临床理论教学的南京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南京大学医学院附属鼓楼医院、南京大学医学院附属金陵医院、南京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在编人员(其理论教学需已经列入我校教学计划)。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注意事项

1. 网上申请时间:申请人须在415日至429日(17:00前)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请,在指定时间段以外申请不予受理。

2. 申请资格要求:申请人必须通过岗前培训2022年上半年补考人员可参加本次资格认定);所有申请人,无论何种学历、职称,都必须通过普通话水平测试(可至市普通话测试站进行测试,网址:http://www.pthcs.com/default.aspx

3. 申请材料要求

1)申请人须提交近期一寸白底纸质照片(25mm×35mm与网上报名照片相一致。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网上认证成功可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无法直接验证的学历,申请人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网上认证成功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

5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申请免考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的,应提交省教育厅人事处的免考批复或免考证明材料)。

6)免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具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需提供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7)申请人师德师风考察表,并对申请人进行单位范围公示。

具体材料要求可参照附件一中的详细通知,根据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要求,申报材料集中上报后不再补换,凡不齐全或不规范的,均直接认定不合格,申请人需等到下一年重新申请。

此外,南京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专业技术人员均需通过南京大学医学院申报教师资格证,除上述材料以外需提交教学任务书(课堂理论课程和见习课程教学,不含实习带教,本科生课程需教务处盖章,研究生课程需院系盖章,教务员签字)以及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中级以上职称证书。

4. 体检:根据省教育厅要求,申请教师资格需统一组织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经研究,南京市鼓楼医院、南京军区南京总医院、江苏省人民医院为指定体检医院,请通知申请人尽量到上述三家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医院应在提交表上明确给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无体检很结论或提出复检但未复检的,不予认可。因疫情影响, 202110月之后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体检合格均为有效,需携带体检合格报告及附件中的体检表格到体检单位盖章认定。

5. 南京大学附属医院教师资格申报条件补充:1)遵守南京大学和南京大学医学院的相关规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综合考核均在合格以上。(2)申报者需具有硕士以上学位。(3)参与南京大学医学院临床教学工作,承担教学计划中的课程教学任务,讲课累计不少于20课时/年。此外,在系统申报时,附属医院的确认点请选择南京大学各附属医院。

二、申报单位工作安排

请各单位务必于510日之前完成对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的资格初审、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和面试等工作,并按照要求,将申请材料送交到人力资源处培训发展办公室(行政北楼516室)请将附件中《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公示名册》电子版发至tangjingrzc@nju.edu.cn,签字盖章纸质版随材料一起上交。

联系人:唐静          联系电话:025-89686500

附件1 认定工作安排.docx

附件2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评价表.pdf

附件3体检表(A4纸正反打印).pdf

附件4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封面.pdf

附件5教学任务书-医院.pdf

附件6: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公示名册.xlsx

附件7:南京大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师德评价情况表.xlsx

关于做好2022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人力资源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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