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关于2018年教师高级职务岗位评聘有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4-12浏览:5908

关于2018年教师高级职务岗位评聘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各单位:    

为了更好地完成2018年度教师高级职务公开招聘工作,规范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现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岗位公布与接受应聘。根据学校专业职务评聘工作的计划安排,2018年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学科研岗)招聘岗位已经在人力资源处网站发布,请各院系根据教师高级职务岗位要求进行公开招聘,并按规定接受应聘。    

二、 个人材料填报。本次教师高级职务评聘工作,继续实行应聘人员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申报同时进行的方式。即在网上登陆评审系统(http://zcps.ehallapp.nju.edu.cn)填报有关信息,同时打印相关表格进行填写。    

三、 申报成果要求。申报教师高级职务人员所提供的研究成果须为任现职以来(校外岗要求近五年)的成果,同时提交的检索证明中,需提供申报人成果“被收录情况”和“被引用情况”,并分别标出“自引”和“他引”,成果截止20181231    

四、 教学要求。所有应聘我校教学科研岗及教学岗教授、副教授岗位的校内外人员须经过教学工作评估,具体评估办法详见《南京大学专任教师应聘高级职务岗位教学工作评估实施办法》(南字发[2014]39号)及教务部门和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相关通知。    

五、 破格申报。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破格类型包括不具有博士学位任职资历不满足岗位申报条件两种类型。申报人在符合相应岗位破格申报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破格申报。院系需就其破格情况在单位的报告中加以说明。    

六、 停报制度。从2018年度的岗位招聘起,凡是当年院系推荐到学校的岗位候选人(包括所有校内、外人员),未通过学校评审的人员,次年停止申报一次。    

七、 院系材料审查与评审推荐。各院系根据招聘公告中的申报条件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申报条件审查的申报人材料进行公开展示;组织评审小组对申报人的政治思想与师德师风、教学与科研等能力与潜力进行评审,评审先水平分测评(百分制),再投票表决,表决同意人数半数(含)以上方可推荐;对政治思想与师德师风实行一票否决制。评审小组由院系行政和党委负责人担任组长、副组长,原则上不少于9人,直系亲属须回避。    

八、 院系审议与推荐结果公示。请各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进行审议和推荐结果公示工作,公示内容包括水平分和投票表决结果,以及是否推荐。除了纸质公示外,还须在本单位内部网站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一周,纸质公示时间地点,内部网站公示的网页地址应通过邮件通知本单位所有教职工,同时在本单位公告栏显著位置张贴。    

九、 院系报送评审材料要求    

1、在评审结果公示后,院系推荐候选人的评审材料须于56日前报送人力资源处培训发展办公室(个人网上申报、单位审核推荐工作须同步完成)。各院系提交材料时,一并将公示海报和网上公示截图打印并签字盖章提交学校。    

2、初评后报送材料分两部分:单位的报告和有关表格;聘任候选人的申报材料。报送材料要求,请详见“关于报送教师高级职务岗位评聘材料的要求”。    

3、申报教师高级岗位的有关表格详见附件。    

4、报送材料电子文本接收信箱:dhy@nju.edu.cn    

十、 今年继续设立教学岗教授、副教授岗位,岗位公布时间另行通知。    

十一、 学科组述职。本次聘评工作继续要求申报教授、副教授岗位的候选人到学科组评审会述职,请各院系、各单位通知有关应聘人员做好准备(提供PPT)。述职人员的具体时间安排将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人力资源处    

2019412   


附件1 关于报送教师高级职务岗位评聘材料的要求.docx

附件2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情况的报告.docx

附件3 校内人员申报角色_操作手册.docx

附件4 校外人员申报角色_操作手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