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申报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院系、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人事司《关于做好2017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17】228号)的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17年“长江学者”有关项目申报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及要求
1.特聘教授项目
(1)特聘教授人选应具备《实施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此次特聘教授人选年龄要求为:截至2017年1月1日,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类人选不超过45周岁(1971年1月1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不超过55周岁(1961年1月1日后出生)。
(2)国防科技组人选应长期从事国防科学技术研究,承担国防重大科研项目,取得重大成果,做出重大贡献。
(3)高校现职校领导和聘期内的青年学者项目入选者不得推荐;国家入选者(青年项目入选者除外)不在支持之列。
(4)特聘教授要牵头组建创新团队,各单位应提供必要条件,给予重点支持。
2.青年学者项目
(1)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人选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78年1月1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不超过45周岁(1971年1月1日后出生)。
(2)一般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国内应聘者一般应担任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高校现职校领导不得推荐;国家入选者(含青年千人)不在支持之列。
(4)根据科研实际需要,各单位要支持、鼓励青年学者项目入选者组建创新团队,并提供必要条件,给予重点扶持。
二、工作要求
1.合理设置岗位。应按照《实施办法》有关要求,围绕国家发展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从学科和人才队伍建设实际出发,与国家重大科研和工程项目结合,与创新平台和创新基地建设结合,与特色优势学科、新兴交叉学科建设结合,合理设置招聘岗位。加强推荐人选的统筹协调,避免与其他相应重大人才计划的重复支持。
每个二级学科只能设置1个岗位,同一岗位只能推荐1名人选,同一个二级学科限申报特聘教授和青年长江各1人,直接从海外引进的人选不在限制之列。部分一级学科下暂未设置二级学科,可设置不超过3个岗位,申报时请填写设岗研究方向。
(二级学科目录及无二级学科参考目录的一级学科目录请参考附件3)。
2.严格审核把关。各单位要明确招聘遴选程序,严把人选质量条件,切实做到好中选优、宁缺毋滥。应组织相关专家或院系学术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遴选,择优推荐,并对推荐材料、学术道德和政治倾向情况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各院系单位党委应严格掌握人选的政治标准和师德表现,对所有推荐人选研究提出书面意见。
3.凡符合我校申报条件的校内人选,拟依托其他高校进行申报的,应先办理离职手续。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类超过45周岁的、人文社会科学类超过55周岁的,且拟申报中西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的人选除外。
4.按照教育部的文件规定,不得到中西部及东北地区高校招聘人选。拟从国内其他高校招聘长江学者候选人的,需同时报送候选人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函。
三、工作安排
1、6月2日,人力资源处发布正式申报通知。各院系单位经候选人本人申请,相关专家或院系学术委员会讨论,确定推荐人选,每个二级学科限推荐特聘教授和青年长江学者各1人。
2、6月23日,各院系单位上报本单位最终推荐人选名单,并将相关材料提交至人才引进办公室(行政北楼520室),电子版发至邮箱:lyting@nju.edu.cn,具体包括:
(1)《2017年度长江学者申报汇总表》(附件1),院系领导签字盖章。
(2)《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候选人推荐表(含青年长江)》(附件2)
(3)各院系单位党委要对申报人的政治立场和师德把关,并提交书面报告,院系党委书记签字并加盖院系党委公章。
校内评审时可不提交附件,但附件材料相关内容请各位老师务必提前准备。
3、6月底,人力资源处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议,形成推荐意见上报学校,确认最终推荐人选并进行校内公示。同时人力资源处将分配申报账号(申报网址为:www.shenbao2017.changjiang.edu.cn)。
4、各候选人于7月10日前完成网上材料提交,打印纸质材料(网上提交后,系统会生成带水印的申报表、附件等),并于7月18日前提交至人才引进办公室(行政北楼520室)。
5、7月10日-14日,人才引进办公室进行材料的审核和上传。
如有问题,请与人才引进办公室联系,联系人:李思佳 刘依婷,联系电话:89686783
电子邮箱: sjlee@nju.edu.cn, lyting@nju.edu.cn
人力资源处
2017年6月1日
附:材料提交要求
一、申报材料包括申报汇总表、候选人推荐表和附件。
申报书中第六项设岗学科领域基本情况、第七项学校为候选人提供的科研条件、第八项学校推荐意见由所在院系初步填写,学校进行审核。
二、附件应该包括证明材料和代表作两部分,装订成一册
1.证明材料包括:
(1)证明材料目录(须标注页码);
(2)个人身份有关证明材料:有效身份证件(出生年月与证件不一致的需提供学校党委提供的《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第一页,无该表的由学校党委出具认定材料)、学历学位证书、任职证明(含学术兼职)等材料;
(3)科学研究相关证明材料:推荐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专利、奖励荣誉及在国际学术会议担任职务、作大会报告或特邀报告的证明材料,论文的检索证明(原件,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图书馆可以提供),本领域专家肯定性评价的证明材料;
(4)人才培养相关证明材料:推荐表中列举的为本科授课、研究生培养及教学项目、奖励荣誉的证明材料,本领域专家肯定性评价的证明材料。(本科授课情况需学校教务处开具证明材料;研究生授课及培养情况需学校研究生院开具证明材料,因临近假期,请各位老师提早前往相关部门开具证明)
2.论文著作(请双面印刷):
(1)论文著作目录(须标注页码);
(2)推荐表中列举的5篇代表性论文(著作)的全文(封面、目录和核心章节);
(3)推荐表中列举的其他论文(著作)的首页(封面)。
三、最终提交纸质材料要求
纸质材料内容应于网上提交电子材料完全一致。请提交候选人推荐表一式一份,附件合并装订成册一式一份。纸质材料请胶装并加封面(封面可为电子材料第一页)。
四、院系推荐的候选人材料若涉及保密信息,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的有关规定审核把关,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并出具保密审查证明。
附件1:附件1:2017年度长江学者申报候选人汇总表.xls
附件2:附件2: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候选人推荐表(含青年长江).doc
附件3:附件3:二级学科参考目录.xls
附件7:《关于做好2017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17】228号 http://moe.gov.cn/srcsite/A04/s8132/201705/t20170523_3055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