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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的通知

时间:2024-01-23浏览:10

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4年度)的通知要求,2024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十七批特别资助的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我校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资助介绍:

特别资助是为了激励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增强创新能力,对表现优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实施的资助,由专家会议评审确定资助对象。2024年国家资助约1200人,资助标准为自然科学18万元,社会科学15万元。

二、申报条件:

1、202312月1日(含)之前在国家博士后系统中进站且目前在站的人员

2、已取得突出的科研成果,或在项目成果转化方面已取得较好的成效。发展潜力大,在站期间表现出较强的创新能力。无科研失信行为。

3、申请项目应具有突出的学术价值或创新性。可以是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但必须有创新点或创新成果,且为非涉密项目。

4、每站只能获资助一次。本站内已获得特别资助(站前、站中)以及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人员不可申请。入选国家各类博士后国(境)外派出项目的人员(学术交流项目除外),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须经学校出具证明后方可申请。

三、申报方式:

3月1日至3月31日,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系统中上传《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请书》和科研成果材料。其中,《申请书》中的“一、个人信息”的“2、科研成果和奖励”要求填报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 5 项;科研成果材料是指《申请书》“一、个人信息”的“2、科研成果和奖励”填报的内容的证明材料。其中,论文提供全文,项目课题提供批准通知书或项目计划书首页及基本信息页等相关证明,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扫描件。

因指标限额,如学校可推荐人数少于申报人数,将对申报材料进行校内评审,请申报人在线打印纸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请书》并与纸质科研成果证明材料装订成册1份,于3月31日前交至仙林校区行政北楼(扬州楼)530室。纸质材料以申请书封面作为封面,左侧装订,加目录并用铜版纸胶装成册。

41日至43日,流动站所在院系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中对本单位申报信息进行系统审核、提交期间如申请人对已提交的申请有修改需求,请联系院系人资秘书老师进行系统驳回4月12,学校在基金系统中进行审核、提交。请各位申报人和流动站按照学校要求的时间节点提交材料,逾期恕不受理。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我校在站博士后均须参加特别资助的申报工作,望在站博士后人员相互转告,也请各流动站负责老师做好本单位的组织申报工作 

特此通知。

联系人:胡老师(025-89683253,ndbsh@nju.edu.cn)

       人力资源处   2024年1月23

附件1:2024年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申报指南.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