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科学管理,提高人力资源效益,结合我校博士生导师延长招生年限政策的具体情况,根据《南京大学关于教师延长聘任期限的规定》(南字发〔2024〕202号)文件精神,现将2025年度教师延聘工作通知如下:
1、 申报人须年满56周岁(1969年7月1日之前出生),符合文件规定的申报条件。之前学校已审批同意延聘至65周岁退休的、或已明确为法定退休年龄退休的,不再重新申报。
2、 考虑到政策的延续性,2024年度申报教师延聘且评估结果为B类的,或符合2024年度教师延聘申报条件且未申报的,可在2025年度按现行文件要求再申报一次。其中,2025年度评估结果为A类的可延聘至65周岁;评估结果为B类的,暂不同意延聘,可在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以当年7月1日计算)时按现行文件要求再次申请。若2025年度评估结果为B类,且已满法定退休年龄或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以2025年7月1日计算),则不同意延聘且不得再申报。
3、 南京大学“登峰计划”A 层次入选者,经学院申报、学校审核同意后,可直接延聘至 65 周岁。
4、 各学院单位根据学科发展实际需要和拟申报延聘教师近年来的岗位任务完成情况,按照从严、急需、少量的原则,认真研究和审议个人申请,确定推荐建议及学院排序后,完成材料填报并上报。
5、 请各学院单位于2025年6月6日前登录延聘申报系统,核对确认本年度申报延聘教师名单,确认后通知申报人(个人申报)登陆延聘申报系统填写《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审批表》。在完成学院推荐意见填报后,由学院从系统导出《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申报信息汇总表》,于2025年6月13日前将个人申报表、汇总表(单位签字盖章)提交人力资源处培训发展办公室(仙林校区扬州楼516室)。联系电话:89683309。
申报系统网址:https://njuhr.nju.edu.cn/rsfwdt/sys/njdxjzgypxt/index.do。
特此通知。
人力资源处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