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教人〔2007〕4号)等文件精神,我校于2007年、2012年完成了两次岗位设置调整工作。在上学期末进行的专业技术岗位调整申报摸底调查的基础上,经研究,近期学校将开展专业技术岗位的调整工作。本次岗位设置仍以微调为主,调整对象为专业技术岗位聘任人员,要求如下: (一)正高二级、三级岗位原则上只作空缺岗位补充及微调,所谓空缺岗位是指原聘任正高二、三级岗位人员离退休或调离后空出的岗位,各单位根据《南京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及人员聘任暂行办法》(南字发[2008]4号文)中相关岗位的要求推荐人选。学校岗位聘任委员会将根据各单位申报情况和正高二、三级岗位限额进行讨论和评审,确定岗位人选。 (二)教师副高五、六级岗位各单位可根据副高五、六、七级岗位2:4:4的比例进行调整,调整结果报学校审核后确定。其他系列副高五、六级岗位原则上只作空缺岗位补充及微调,所谓空缺岗位是指原聘任副高五、六级岗位人员离退休或调离后空出的岗位,由各单位根据《南京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及人员聘任暂行办法》(南字发[2008]4号文)中相关岗位的要求推荐人选,学校岗位聘任委员会将根据各单位申报情况和副高五、六级岗位限额进行讨论和评审,确定岗位人选。 (三)中级岗位各单位可根据中级八、九、十级岗位3:4:3的比例进行调整,调整结果报学校审核后确定。 (四)请各单位根据要求认真组织推荐,务必通知到每一位专业技术人员,申请者个人填写个人申请表,单位填写《南京大学专业技术岗位申报人员汇总表》(每等级申报人选需排序 ),并于9月25日下班前报人力资源处培训发展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zhouheng@nju.edu.cn。 特此通知。 联系人:周恒、刁忠弈 联系电话:83593309,89683309 人力资源处 2015.9.15 附件一:岗位调整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二:二三级个人申报表.doc 附件四:南字发[2008]4号.doc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