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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或自荐孔子学院中方院长的通知

时间:2014-12-26浏览:623

 

各院系、各单位:
为进一步搞好孔子学院工作,根据国家汉办[2014]755号通知精神,我校需推荐4名教师或行政管理人员于2015年分别赴美国乔治华盛顿大学、澳洲墨尔本大学、德国弗莱堡大学及法国阿尔多瓦大学孔子学院担任孔子学院中方院长。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应聘条件:(均须具备,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对年龄或行政经历的要求)
1.年龄35-55周岁,身心健康、品德优良。
2.热爱汉语国际教育和孔子学院事业,有较强的使命感、责任感。
3.具备硕士及以上学历,具有较强的对外交流拓展和行政工作能力,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熟悉对外汉语教学工作(曾担任副处级及以上行政职务者优先考虑)。
4.具有海外学习、工作或国际交流工作经历(具有海外对外汉语教学经验者优先);具有良好的沟通及交往能力。
5.具有熟练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工作的能力。英语或驻在国语言水平较高(法国阿尔多瓦大学孔子学院语言要求为法语或英语均可),普通话标准。
 
二、岗位职责:
1.遵守《孔子学院章程》,热爱孔子学院工作和汉语国际教育事业,服从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和南京大学的管理。与外方进行有效的沟通与协作,平等相待,友好合作,尊重所在地风俗习惯,不强加于人,自觉抵制和反对任何损害中外友好合作的言行。
2.与外方共同研究制定孔子学院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预算和决算等,经孔子学院理事会通过后,及时上报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和南京大学孔子学院办公室。
3.促成双方院校定期召开孔子学院理事会,会前提出理事会议程建议,会后与南京大学孔子学院办公室共同整理《会议纪要》,并提交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
4.与外方院长共同制定孔子学院规章制度,参与人事、财务等管理,对中方资金年度需求和使用提出建议。
5.与外方院长共同开展汉语教学需求调研、课程设计、教学组织、师资培训和教材状况调查研究等,根据需要兼任部分汉语教学任务。协调外方保证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重点项目的顺利实施。
6.与外方院长密切合作,加强与当地政府、学校、企业社团、媒体等的联系和交流,积极开展中国语言文化推广活动,共同制定活动计划和方案并组织落实。
7.负责具体管理中方教师和志愿者,合理分配工作任务,帮助解决工作和生活上的困难,协助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及南京大学做好中方教师和志愿者的申报、选派、测评、考核等。培养本土汉语教师队伍。
8.与我驻外使(领)馆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汇报工作,报告重大事项,争取支持和帮助。
9.协助南京大学开展招生宣传及两校师生交流、项目合作,组织夏(冬)令营、大学文化日等活动。
10.离任前一个月,须向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及南京大学孔子学院办公室提交离任报告,与继任院长在孔子学院当面完成工作交接,交接时间为3周。同时向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南京大学孔子学院办公室、外方院长和继任院长提交移交工作的书面报告。
 
三、选聘程序:
1.公布岗位:孔子学院办公室汇总我校各孔子学院需求,报组织部审定,由人力资源处发布,面向全校公开招聘和选拔。
2.个人报名: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填写《孔子学院中方院长报名推荐表》,向人力资源处报名。
3.资格审查:我校孔子学院办公室将组织孔子学院中方院长资格审查小组参照本条例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按照一定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
4.专家面试:孔子学院办公室将组织相关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统一面试。
5.组织考察:组织考察:党委组织部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6.上报推荐:我校将综合面试和考察情况,确定候选人,报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通过。最终报至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审批。
7.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考核及培训:中方院长候选人必须参加由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组织的中方院长选拔考试及面试。成绩合格者,须参加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组织的岗前培训,并通过结业考核。培训期限一般为13个月。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如你单位教师及管理人员中有合适人选,请于201515按照相关要求,在网上在线填写推荐报告及孔子学院中方院长推荐表后,将推荐报告及孔子学院中方院长推荐表(详见网址http://cidirector.chinese.cn查询)交人力资源处研修管理科(联系人:彭军,联系电话:83592946),符合条件的教师及管理人员也可以自荐(需所在院系负责人签署意见)。
 
 
 
                                                  人力资源处
                                              2014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