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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或自荐孔子学院中方院长的通知

时间:2014-02-19浏览:1055

 

各院系、部门: 
根据国家汉办[2014]2号通知精神,我校需推荐4名教师分别赴美国埃莫雷大学、德国弗莱堡大学、加拿大滑铁卢大学及法国阿尔多瓦大学孔子学院担任孔子学院中方院长。选拔条件如下:
1. 热爱国际汉语教育和孔子学院事业,了解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遵守中国和驻在国法律,组织纪律性强;
2.了解孔子学院驻在国国情,能熟练运用驻在国语言或英语,掌握计算机文字处理和网络、多媒体应用技术;
3.性格开朗,身心健康,年龄35-55周岁;
4.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担任副处级及以上行政职务至少一年;具有海外学习或工作经历;曾经担任中方院长和回国汉语教师优秀者享有优先权;
5.熟悉汉语教学工作,具有较强的领导能力、跨文化交流能力,以及工作执行和拓展能力。
为鼓励教师应聘,经学校研究,我校派出的赴孔子学院的中方院长在任职期间拟聘任为副处级职务。
我校根据教育部、国家汉办/孔子学院总部的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本着服务于国家目标的宗旨,按照积极、稳妥和互惠互利原则已与美国、英国等国的有关高校共建了8所孔子学院,孔子学院工作已成为我校国际化战略中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工作。希望各院系、各部门积极推荐合适人选担任相关人选。
 
如你单位教师及管理人员中有合适人选,请于2014年3月2日前按照附件汉办文件要求,在网上在线填写推荐报告及孔子学院中方院长推荐表后,将推荐报告及孔子学院中方院长推荐表(详见网址http://cidirector.chinese.cn查询)交人力资源处研修管理科(联系电话:83592946),符合条件的教师及管理人员也可以自荐(需所在院系负责人签署意见)。学校最终推荐人选待组织部、人力资源处、海外教育学院商量后确定。
 
 
人力资源处
二0一四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