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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教师高级职务岗位评定有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11-10浏览:3166

各院系、各单位:

为了更好地完成2020年度教师高级职务岗位评定工作,规范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现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公布与接受申请。根据学校专业职务评聘工作的计划安排,2020年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学科研岗)岗位已发布,请各院系根据教师高级职务岗位要求接受申报。

二、人材料填报。应聘人员实行网上申报的方式,即在网上登陆评审系统(http://shenbao.nju.edu.cn)填报有关信息,同时打印相关表格签字后提交。

三、申报成果要求。申报教师高级职务人员所提供的研究成果须为任现职以来的成果,成果有效期截止至20201231

四、教学要求。教学科研岗及教学岗教授、副教授岗位的校内外人员须经过教学工作评估,具体评估办法详见《南京大学专任教师应聘高级职务岗位教学工作评估实施办法》(南字发[2014] 39号)及教务部门和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相关通知。教学工作评估结果达不到合格以上等级的,聘为研究员、副研究员岗位。

五、格申报。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破格类型包括不具有博士学位和任职资历不满足岗位申报条件两种类型。申报人在符合相应岗位破格申报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破格申报,其中破格申报教授,须任副高年限满3年。院系需就其破格情况在单位的报告中加以说明。

六、院系材料与评审推荐院系根据申报条件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申报条件审查的申报人材料进行公开展示;组织评审小组对申报人的政治思想与师德师风、教学与科研等能力与潜力进行评审,评审先进行水平分测评(百分制),再投票表决,表决同意人数半数(含)以上方可推荐;对政治思想与师德师风实行一票否决制。评审小组由院系行政和党委负责人担任组长、副组长,原则上不少于9人,需遵守国家的回避政策。

七、院系单位审议与推荐结果公示。请各院系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进行推荐人选的集体审议并做好推荐结果公示工作。公示内容包括水平、投票表决结果、师德师风评议结果以及是否推荐。除了纸质公示外,还须在本单位内部网站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纸质公示时间地点,内部网站公示的网页地址应通过邮件通知本单位所有教职工,同时在本单位公告栏显著位置张贴。

八、院系报送评审材料要求

1、在评审结果公示后,院系推荐候选人的评审材料须于1201日前报送人力资源处培训发展办公室(个人网上申报、单位审核推荐工作须同步完成)。各院系提交材料时,一并将公示海报和网上公示截图打印并签字盖章提交学校。

2、初评后报送材料分两部分:单位的报告和有关表格;聘任候选人的申报材料。报送材料要求,请详见“关于报送教师高级职务岗位评聘材料的要求”。

3、申报教师高级岗位的有关表格详见附件。

4、报送材料电子文本接收信箱:tangjingrzc@nju.edu.cn

九、今年继续设立教学岗教授、副教授岗位,岗位公布时间另行通知

十、资格审查。南京大学学术委员会科学技术分委员会、南京大学学术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分委员会将参照往年申报要求对申报教授、副教授岗位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学科组评议。

十一、学科组述职。本次评聘工作继续要求申报教授、副教授岗位的候选人到学科组评审会述职,请各院系、各单位通知有关申报人员做好准备(提供PPT)。述职人员的具体时间安排将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人力资源处

20211110

附件1 关于报送教师高级职务岗位评聘材料的要求.docx

附件2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情况的报告.docx

附件3 校内人员申报角色_操作手册.docx

附件4 专家推荐意见表.docx

师德师风考核评价材料的通知及附件.rar